计算机基础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
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计算机教学的质量,加强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及设备的管理,提高设备使用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 一、教研处根据教学任务统一调配、协调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的使用。 二、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实行责任制管理,明确负责人。如因管理不善而出现设备丢失、损坏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,由管理责任人负责。 三、进入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穿好鞋套,并到指定位置就座,要保持室内整洁、安静。 四、任课教师在首次实验课时应填写《实验项目安排表》《座位登记表》。 五、学生使用计算机时,必须听从教师和实验员的指挥,爱护公物,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范,严禁违规操作。 六、任课教师和学生使用有关设备时,如有损坏、遗失要及时向实验员报告。 七、不按技术规范操作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,将认定为责任事故,按《仪器设备损坏(遗失)赔偿制度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 八、未经图文信息中心领导批准,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私自带出实验室或转借他人使用。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或更改系统的设置,教学软件由管理员负责安装,任课教师协助。 九、实验结束后,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》、《实验教学工作记录》、《实验教学日记》,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实验室。 十、本规定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